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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的哮喘及治疗
    特殊类型的哮喘


    哮喘是呼吸系统的一种常见病,其在发达国家发病率较高,我国发病率约为1%--4%。哮喘在临床上一般并不致命,死亡多与诊断不及时、救治不力有关。那么,哮喘在临床上都有哪些表现呢?

    哮喘的临床症状因发作的轻重和支气管狭窄程度而异。典型的症状为发作性呼吸困难、喉部喘鸣和咳嗽,有时咳嗽为部分患者的惟一症状。这种发作可经支气管解痉药物缓解或自行缓解。患者发作前常有某种诱因,如运动、感染、接触致敏物(花粉、螨抗原等)或精神刺激,查体发现呼吸、心率增快,双肺散在哮鸣音,轻度或极严重的哮喘,哮鸣音可不出现。肺功能检测PEF和FEV1/VC%<80%对哮喘的诊断有意义。如患者有上述临床表现,诊断并不困难,但一些特殊类型的哮喘需引起临床医师的注意。

    1.职业性哮喘:由于工作环境中的致敏物质引起的哮喘。例如,饲料、棉絮、谷物、宠物的毛絮或粪便及化学物质、粉尘等。这类患者接触上述物质后哮喘发作,脱离上述环境,发作减轻或消失。

    2.阿司匹林哮喘:这类患者口服阿司匹林类药物后1—2小时,发生鼻炎和哮喘症状,女性多见,常伴有鼻息肉。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同时存在时称阿司匹林过敏三联症。

    3.运动性哮喘:剧烈运动可引起哮喘发作,称运动诱发性哮喘。运动对哮喘患者是一种非特异性刺激,70%—90%的哮喘患者运动试验阳性。

    4.咳嗽变异性哮喘:无典型症状哮喘患者所表现的临床特征,仅为长期(1个月以上)顽固性咳嗽,运动、冷空气、上呼吸道感染会诱发加重,用抗生素治疗无效。支气管扩张剂能显著改善咳嗽症状,此种患者气道反应性高,常有过敏性体质。

    没有得到治疗或治疗不成功的哮喘,会随着病情的发展出现肺气肿。肺气肿的主要临床表现是活动后气短或呼吸困难,轻度肺气肿停止活动后片刻即缓解,严重的肺气肿会丧失工作能力,即使轻微的活动也会导致难以忍受的呼吸困难。病情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出现肺心病、呼吸衰竭、心脏衰竭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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