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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不应诊断为热性惊厥?

      热性惊厥不是“发热”和“惊厥”的简单相加。医学界一般将热性惊厥定义是:婴幼儿时期起病(经常在6个月至5岁之间),惊厥伴有发热但非颅内感染所致,亦无其他明确原因。如发作前曾有无热惊厥发作,则此次发作不考虑为热性惊厥。
因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考虑为热性惊厥。
(1)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伴惊厥。
(2)中枢神经系统其他疾病(颅脑损伤、颅内出血、占位病变、脑水肿、癫痫)伴发热惊厥。
(3)严重的全身性生化代谢紊乱,如缺氧、水电解质紊乱、内分泌紊乱低血糖低血低血镁、维生素缺乏(或依赖症)、中毒等伴惊厥。
(4)明显的遗传性疾病,出生缺陷、或神经皮肤综合征(如给节性硬化症)、先天性谢异常(苯丙酮尿症/和神经苷脂病等,出现的发热伴惊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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