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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啮人

狂犬啮

  病名。被狂犬咬伤之证。又名疯犬咬伤、猘犬伤、狂犬伤。出《五十二病方》:“狂犬啮,取恒石……以傅犬所啮者,已矣。”《淮南子》有“猘犬不投河”的描述,说明对狂犬恐水症状的特征已有正确认识。《肘后备急方》指出:犬忽避藏身之现象,即是将疯的先兆,并强调:用咬伤该之狂犬脑为被咬伤之伤口敷贴以预防狂犬病之发作。是类免疫之先驱。《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六:“其猘狗啮疮,重发则令发狂乱,如猘狗之状。”狂犬咬,可使患狂犬病,潜伏期由一周至数月乃至年余方发者。若疮深,或近头部位被咬伤者发病快。发病之初,咬伤处多已愈合,但觉乏力头痛,呕吐纳差,喉部有紧缩感,数日内即出现狂躁、恐惧,甚则有呼吸、吞咽困难感,闻水声则恐惧狂乱不安,继则呈现全身瘫痪、瞳孔散大之危象,乃至不救。为防万一,凡被犬咬者,应立即注射狂犬疫苗以防狂犬病之发作。内服扶危散,或参败毒散均非治本之法。局部立即施行彻底清创亦属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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