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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死人就不算医疗事故?

只要没死就不算医疗事故?

  4岁小儿刘思远1999年10月6日因高烧、咳嗽到珠海市某医院就诊,经拍X光片检查,提示为“两侧支气管肺炎,左肺门钙化”。数日后刘思远持检查报告到这家医院复诊时,被注射了超过正常量10倍的卡介苗。而接种卡介苗超剂量会引发全身性播散型结核病、狼疮等并发症,这些并发症的潜伏期可能是一年或数年之后。

  珠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此案的结论是“不属医疗事故,属严重医疗差错。鉴定结论书让觉得更像一篇表扬稿:院方发现后,在两个多小时内迅速找到患儿,立即进行了一系列严格的抗痨治疗。院方处理及时有效,将造成的不良反应降至最低。经过一年的观察,……未对患儿造成残废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

  珠海某医院的领导提到刘思远的病案时以十分不屑的口吻说:“不就是导致结核病吗?有什么了不起,医院通知他就不错了,不告诉他又怎么样,他们知道什么?”

  一些了解底细的说得一针见血:“在许多医护员和医院的潜意识里,有一种习惯性思维,觉得只要没造成死亡就都不算‘医疗事故’。”

200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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