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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无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有什么处罚规定?[图]

对经营无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有什么处罚规定?[图]

  《中华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补检。

来源:中国网

200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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