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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过多与过少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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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过多与过少的危害

  羊水俗称“胞浆水”,怀孕时由胎膜内层的羊腊分泌而成。羊水量最初随孕期与日俱增。16孕周时约250毫升,妊娠后期达1000毫升,但至最后2—4周其量开始逐渐减少。羊水在母体和胎儿间不断进行交换,维持动态平衡,每小时交换量可达400毫升。胎儿吞咽羊水和胎儿排尿与保持羊水量的正常有关。一旦羊水交换推动平衡,即可导致羊水过多或过少。羊水是胎儿自由活动的环境,具有保护胎儿的功能,如能对抗外来震荡撞击,使胎儿免受损伤;子宫收缩时,可使其压力均匀地压在胎体等;羊水还为胎儿提供恒定的压力和温度,同时使母亲避免受胎儿活动而引起的冲击。

  凡在妊娠的任何时期内,羊水量越过2000毫升称为羊水过多;羊水量少于300毫升称为羊水过少。临床上常用B型超声检查来判断羊水量。政党羊水量的羊水平段或最大羊水池不超过6厘米,如大于或等于6厘米则认为过多,小于3厘米认为羊水过少。

  羊水过多可分为急性羊水过多和慢性羊水过多两种。急性羊水过多是羊水量在数天内急剧增加,使孕母子宫突然增大,腹部过度膨胀,横膈上抬,孕母感到腹部腹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难以平卧,膨大的子宫可压迫下腔静脉,使静脉回流受阻而出现下肢浮种和静脉曲张。慢性羊水过多,羊水的增加速度是缓慢的,孕母能逐渐适应,故症状不明显。羊水过多的孕妇中,胎儿思想感情形的发生率为25%,以中枢神经系统(如无脑儿、孕育膨出和脊柱裂)和上消化道畸形(如食管或小肠闭锁等)最为常见。因此,经B超或羊水甲胎蛋白含量的测定等检查,确诊为上述畸形后应立即终止妊娠。

  羊水过多发生在妊娠早期,多数引起流产。发生在妊娠中、晚期,因子宫张力过高,容易引起早产。羊水过多的孕母常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和胎位异常。另外,在临产阴道大量出血;破膜脐带可随羊水冲出,引起脐带脱垂,胎儿宫内窒息。由于子宫的过度膨胀,产后可因子宫收缩乏力而引起产后大出血。

  对羊水过多而无明显症状的孕母,应注意休息,服低盐饮食,继续妊娠。对症状严重的孕母,应去医院进行诊治。临产时应对上述问题予注意。

  羊水过少时,胎膜可与胎体粘连,可造成胎儿严重思想感情形,甚至肢体短缺;在妊娠中、晚期发生羊水过少,子宫四周的压力直接作用于胎儿,容易引起特殊的肌肉骨骼畸形。当胎儿胸廓受压时,影响肺的膨胀,肺泡亦因缺少羊水的刺激而使发育受到限制,出现肺发育不全。此外,由于胎儿生长的环境受到破坏,容易出现胎儿生长迟缓。临产时,由于子宫收缩时的压力,可使胎儿出现宫内窘迫;胎儿自子宫经阴道下降时容易受阻,可使产程处长。

  羊水过少是胎儿危险的重要信号之一,当妊娠已足月且确认为羊水过少时,应即破膜引产。产程中须严密观察胎儿的情况,如出现宫内窘迫,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将胎儿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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