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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植物药市场的过去及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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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欧洲议会在一个决议中要求对医用植物类在鉴定其种类、保存、标签、特殊剂量和要求的基础上注册,不要求将其如同专门药物来审核,努力帮助、保证这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植物药理学发展。
    1995-1996年,欧洲委员会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工业发展和有利于药品任欧共体国家内自由贸易,了解每个成员国国内来处方草药的情况,检查了当时的欧共体内的草药制品情况。1996年4月16日,欧洲议会要求欧洲委员会改善草药和顺势疗法药物的市场,组织为传统医药审批的专门机构,并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对草药制品进行清理工作。
    欧洲委员会强调对草药在制药方面进行研究工作,这个研究的目的是:
    1.在每个成员国清理现行的合法草药制剂(根据65/65/EEC,75/318/EEC和75/319EEC);
    2.对每个成员国实际操作、估价草药制品质量,对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进行比较,尤其注意申清问题;
    3.执行75/319/EEC互相认可程序,注意处置在审查中可能出现的不同结论,主要在合法地位及对草药制剂的估价上;
    4.研究如何达到公众安全,并能使草药在欧共体内自由贸易。
    欧洲市场草药及植物制品的特点是产品数量很大。据1991年欧共体成员国一项研究报道,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内大约有1400种草药,在其凋查的5个成员国中以145种草药较常用。
    对于欧共体国家来说,各成员之间的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这些协调工作中,最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5月成立的EMEA直接领导下的Ad HOC草药组,组长系原德国药审委植物药部的领导Kell er Konstantin教授。
    协调工作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组织是欧洲植物药疗法科学协调委员会(ESCOP),这是一个由15个欧洲国家参加的“民间组织”,成立于1989年。该协会的宗旨是力图建立对草药制剂评价的协作标准,为植物药的科学研究提供资助;推动欧洲植物药疗法。至1997年6月,ESCOP已出版了50册草药专论,并已报欧共体委员会。
    在力图协调草药科学和法律工作中,北欧医学协会(NLN)的工作也值得注意,这个由北欧5国即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组成的北欧医学协会,其宗旨是通过高质量工作,协凋药品市场和合理运用药物,力图为北欧全体国民利益服务。NLN1995年8月在芬兰召开专门会议,根据65/65EEC,75/318/EEC,75/319/EEC,92/27/EEC和ENEA的草药制品质量指南文件,出版了“估价自然药物质量 No4040NLN(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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