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医百科 > 资讯博览 > 古代房事养生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韬光养晦的房中理论(二)

在宋朝,由于程朱理学逐渐居于统治地位,影响极大,所以这一时期的房中理 论也受到了较大束缚,没有多大发展,前几章谈到,从《汉书》至《唐书》,历代 的史志目录中都记载了房中著作,然而自《五代史》、《宋史》以下,诸史志的目 录中几乎都不载录房中著作,各种目录也很少见到有关记载,其原因不外乎是迫于 社会压力,作这方面研究的人少了,编著的人少了,将这方面的著作收进目录的人 也少了。   但是,作为社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性文化是禁锢不了的。它正像一江春水, 此处堵住了,它就往他处流。往他处流的途径主要有二:一是民间大力发展它,如 宋、元时期的不少话本、戏曲及小说,如《西厢记》、《水浒传》等,就涉及性文 化。二是宋、元时期虽无房中专著流传,但是在某些综合性医著或道藏著作中,都 有对房室生活的论述。结合医学作一些房中论述,是比较易于被统治者和人民大众 所接受的,因为病总是要治的;所以,性学研究总是从医学开始,即使在后世最保 守、最封闭的时期,医学也往往成为性学的避风港和韬光养晦之地。   在宋、元时期,值得注意的有关著作主要有以下几种:   四、《格致余论》   这是元代名医朱震亨的代表作。朱震亨字彦修,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 被称为金元四大医学家之一。他年少时颖悟过人,又好学不倦,但因父早亡而家道 中落,成年后在仕途上又屡遭失败,中年才转而学医。他拜当时的名医罗知悌为师, 罗初拒之,朱日日侍立于罗的门外,凡三个月,罗感其诚,才收下这个弟子。朱苦 学不倦,得岐黄精髓之术,对古代医家的一些做法融会贯通,逐步做到了“遇病施 治,不胶于古方,而所疗则中,然于诸家方论则靡所不通,他人靳靳守古,翁(指 朱震亨)则操纵取舍,而卒于古合。”   朱震亨在医学理论上提倡人身“相火”和“气常有余,血常不足”的学术思想, 也就是所谓“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在养生方面,他主张节制食欲、色欲,以保 养阴分;在临床方面,他主张滋阴降火,善用滋阴降火之药,后世称之为养阴派或 滋阴派。《格致余论》共收医论41篇,其中涉及房室生活的有三篇,即《饮食色 欲箴序》、《色欲箴》和《房中补益论》。   朱震亨的房中理论,主要论点是节欲。例如,他在《饮食色欲箴序》中说:   传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予每思之,男女之欲所关甚大,饮食之欲于 身尤切,世之沦胥陷溺于其中者,盖不少矣。苟志于道,必先于此究心焉,因作饮 食、色欲二箴,以示弟姪,并告诸同志云。   这里的所谓“箴”,就是告诫、规劝之言,劝告人们要妥善处理房室生活,决 不可纵欲,这实在是“开宗明义”了。这方面的许多节欲论点,在《色欲箴》里都 有论述。   《格致余论》中还有一篇《房中补益论》,题目是“补益”,实际上其核心论 点仍是节欲。该篇写道:   或问《千金方》有房中补益法,可用否?予应之曰:传曰,吉凶悔吝生乎动, 故人之病亦生于动,其动之极也,病而死矣。人之有生,心为火,居上,肾为水, 居下。水能升而火能降,一升一降,无有穷已,故生意存焉。水之体静,火之体动, 动易而静难,圣人于此未尝妄言也。儒者立教曰:正心、收心、养心,皆所以防此 火之动于妄也。医者立教,恬淡虚无,精神内守,亦所以遏此火之动于妄也。盖相 火藏于肝肾阴分,君火不妄动,相火唯有禀命守位而已,焉有燔灼之虐飞走之狂势 也哉!   若少年贪纵者水之体,非向日之静也,故著房中之法为补益之助。此可用于质 壮心静、遇敌不动之人也。苟无圣贤之心,神仙之骨,未易为也。女法水,留法火, 水能制火,一乐于与,一乐于取,此自然之理也。若以房中为补,杀人多矣。况中 古以下,风俗日偷,资禀日薄,说梦问痴,难矣哉!   以上论述的中心大意,一是说人的身体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心火容易妄动, 所以,治病多宜滋阴降火,而房事最易耗散阴精,决不可忽视,如果行房次数太多, 就等于火上加油,戕害生机。二是说,虽然性生活是“自然之理”,是人们所必需 的,但必须适度,适度则无损,不过适度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如果没有“圣贤之心, 神仙之骨,未易为也。”三是反对片面强调性生活的补益作用,认为如果一味纵欲, 狂施滥泻,逞快于一时,还认为这是“以房中为补”,这是很危险的。   朱氏以上这些论述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但是,也有一些论点值得分析,例如 他说“人之病亦在于动”,对“动”不加具体分析,似乎不动就不会生病,这是不 对的。   五、《养生类纂》   南宋的周守忠撰有《养生类纂》二卷。周守忠的里籍,生平已不可考。他精通 医道,博览群书,从130余种古籍中,将我国古代有关养生保健的理论和方法汇 集起来,内容全面,资料丰富,归类编次条理清晰,颇便实用。   《养生类纂》二卷共分养生、天文、地理、人事、毛兽、鳞介、米谷、果实、 菜蔬、草木、服饵十一部。在“人事部”中有“交合”一节,主要汇集了《千金要 方》等书中的一些观点。   1.男女交合对后代影响很大   认为父母的性交状况,不仅影响后代的健康与智愚,还影响后代的尊、卑、贵、 贱。其中有不少科学道理,但把人后天的一切发展都归于先天,显然也有许多夸大 和牵强附会。例如:   老子曰:凡人生多疾病者,是风日之子生,而早死者,是晦日之子在胎;而伤 者,是朔日之子生;而母子俱死者,是雷霆霹雳日之子;能行步有知而死者,是下 旬之子;兵血死者,是月水尽之子,又是月蚀之子;能胎不成者,是弦望之子;命 不长者,是大醉之子;不痴必狂者,是大劳之子;生而不成者,是平晓之子;意多 恐悸者,是日出之子;好为盗贼贪欲者,是禺中之子;性行不良者,是日中之子; 命能不全者,是日映之子;奸诈反妄者,是晡时之子;不盲必聋者,是人定之子。 天地闭气不通,其子死。夜半合阴阳,生子上寿,贤明;夜半后合会,生子中寿, 聪明智慧;鸡鸣合会,生子下寿,克父母,此乃天地之常理也。   天老曰:人禀五常形貌,而尊、卑、贵、贱不等,皆由父母合会,禀气寿也。 得合八星阴阳,各得其时者,上也,即富贵之极。得合八星阴阳,不得其时者,中 也。得中宫,不合八星阴阳,得其时者,下也。得下宫,不合此宿,不得其时者, 则为凡人矣。合宿交会者,非惟生子富贵,亦利身大吉。八星:室、参、井、鬼、 柳、张、房、心。一云:凡宿也,是月宿,所在星可以合阴阳。   2.要注意妇人之相   以女方的外形来判断和她性交有何益损,除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女方的 健康状况外,似有较多的唯心主义成分,并反映出封建社会以男子为中心的思想: 妇人不必颜色妍丽,但得少年未经生,乳多肥肉,益也。若细发,目精黑白分明, 体柔骨软,肌肤细滑,言语声音和调,四肢骨节皆欲足肉而骨不大,亦益也。   妇人蓬头蝇面,槌项结喉,雄声大口,高鼻露齿,目精混浊,口颌有毛,骨节 高大,发黄少肉,与之交会,皆贼命损寿也。   3.提出了许多房事忌讳   这方面的忌讳很多,读之似乎有些使人难以措手足之感,主要是:   凡夏至后丙丁日,冬至后庚辛日,皆不可合阴阳,大凶。凡大月十七日、小月 十六日,此名毁败日,不可交合,犯之伤血脉。   大喜大悲,男女热病未差,女子月血新差者,不可合阴阳。热疾新差,交者死。   醉饱交接,小者面,咳嗽;大者伤绝藏脉,损命。   多食生葫行房,伤肝气,令人面无色。   患赤目须忌房事,不然令人患内障。   交会者当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风、大雨、大雾、大寒、大暑、雷电霹 雳、天地晦冥、日月薄蚀、虹霓地动,若御女者则损人神,不吉,损男百倍,令女 得病,有子必癫痴顽愚,喑痖聋瞆,挛跛盲眇,多病短寿,不孝不仁。又避日月星 辰,火光之下,神庙佛寺之中,井灶圊厨之侧,冢墓尸枢之旁,皆悉不可。夫交合 如法,则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性行调顺,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竞 集;若不如法,则有薄福愚痴恶人来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凶险,所作不成,家道 日否,殃咎屡至。夫祸福之应,有如影响。此乃必然之理,可不再思之。   房事忌五月五日、六日、七日、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二十五日、二十六 日、二十七日,当九毒日,犯之者不过三年。   房事忌庚申、甲子。本命生日犯之者,各减二年之寿,朔日减一,纪望日减十 年,二元日减五年,四立、二分、二至、社日各减四年,三伏与晦日各减一年。又 切忌当此日辰,不可构婚姻之礼。   新沐浴及醉饱,远行归还,大疲倦,并不可行房室之事。生病切慎之。   夫妻昼合,不祥。   终身之忌,卧幕燃烛行房。   历节疼痛,因醉犯房而得之。   人有所怒,血气未定,因以交合,令人发痈疽。   不可忍小便交合,令人淋,茎中痛,而失血色。   远行疲乏来入房,为五劳虚损。   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令人成病,得白驳。   凡甲子、庚甲之日,是尸鬼竞乱、精神躁秽之日也,不可与夫妻同席,及言语 面会,当清斋不寝,警备其日,遣诸可欲。   醉而交接,或致恶疮。   醉饱莫行房,五脏皆反覆。   雷电交合之子,必病癫狂。故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也。   每月二十八日,人神在阴,切忌欲事甚于甲子、庚申,十五日,人神在遍身, 尤当戒之。   当然,认为适合于过夫妻性生活的日子也有,例如:   凡月二、三日、五日、九日、二十日,此生日也,交会令人无疾病。

页面功能 【参与评论】【字体: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