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灸心法要诀》 > 卷一

十二经相传次序歌

肺大胃脾心小肠,膀肾包焦胆肝续,手阴脏手阳手头,足阴足腹阳头足。

〖注〗人身正脉十有二经,每于平旦寅时,营气始于中焦,上注于手太阴肺经,自胸中而出于中府,至于少商,以次行于手阳明大肠等十二经,终于足厥阴肝经,而复始于太阴肺经也。凡手之三阴,从脏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阴,从足走腹;足之三阳,从头走足。周流不息,循环无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