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 > 《黄帝内经·灵枢》

平人绝谷第三十二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请言其故。

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慓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

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

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

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五脏安定,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当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