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学百科-医疗康复篇》 > 第五节 消化系统疾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

功能性消化不良又称非溃疡性消化不良,是消化道的一种常见的症群:嗳气、上腹部或胸部胀闷,或烧灼样疼痛。

这些症状不限于某一单个器官或疾病的过程,可有多种病因,而且这些症状往往不能与病理变化联系起来,甚至内镜和X线检查所发现的也不能来解释症状的因果关系。国内学者将这类病人诊断为“慢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通常认为“消化不良”,其实是指上腹部和胸骨后疼痛、嗳气、腹胀和肠鸣。进食后可使疼痛加剧或减轻。另外,包括厌食、恶心、排便习惯的改变以及焦虑或抑郁等症群,但通过各种检查,确找不到溃疡或肿瘤的病理变化。目前国际上诊断本病的标准有:

(1)有上述消化不良症状;

(2)内镜检查正常或排除了糜烂、溃疡及肿瘤等器质性病变;

(3)实验室、B超检查或X线检查排除了肝、胆、胰等脏器的器质性病变;

(4)追踪随访2~5年,并经2次以上胃镜复查,未发现新的器质性病变。

根据文献报道,临床上有消化不良症状的病人行内镜检查时(4145例)发现消化性溃疡、食管炎和肿瘤分别为8%、15%和2%,胃炎和十二指肠炎为36%,有39%的病人内镜检查不能发现其症状的原因。

本病的治疗:

(1)无明显病理变化的消化不良病人,通常要使其情绪安定,并给以对症治疗,进行长时间观察,并可短期应用抗酸剂或H2受体拮抗剂;

(2)HP(幽门螺杆菌)阳性的病人,可间歇口服羧氨苄青霉素或德诺(一般2周为一疗程,间隔4周后可重复治疗2~3个疗程)。并可服用促进胃动力的药物(如吗叮啉、西沙比林)。对病人给予精神安慰和作必要的检查以免除对肿瘤的恐惧心理是十分重要的。饮食中应避免油腻及刺激性食物,戒烟,戒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暴饮暴食及睡前进食过量。大部分病人症状可得到缓解;

(3)一些进食过少,症状顽固的病人,除以上的措施以外,应给以必要的支持治疗,如劝吃要素饮食或短期给静脉滴注营养支持。

(王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