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 > 卷之三十八人集·妇人规(上)\胎孕类

胎不长(二七)

妊娠胎气本乎血气。胎不长者,亦惟血气之不足耳。故于受胎之后而漏血不止者有之,血不归胎也;妇人中年血气衰败者有之,泉源日涸也;妇人多脾胃病者有之,仓廪薄则化源亏而冲任穷也;妇人多郁怒者有之,肝气逆则血有不调而胎失所养也。或以血气寒而不长者,阳气衰则生气少也。或以血热而不长者,火邪盛则真阴损也。凡诸病此者,则宜补宜固,宜温宜清,但因其病而随机应之,则或以及期,或以过月,胎气渐充,自无不长。惟是年迈血衰而然者,数在天矣,有非可以人力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