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针灸》 > 卷十七

服诸药禁忌

有术。勿食桃李仁。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 等。

有藜芦。勿食狸肉。

巴豆。勿食芦笋及野猪肉。

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地黄。勿食芜荑。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鱼肉。

细辛。勿食生菜。

甘草勿食菘菜。

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商陆。勿食犬肉。有恒山。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茯苓。勿食醋物。

鳖甲。勿食苋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鱼。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杂生菜。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脍。腥臊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