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针灸》 > 卷二

诸阳受气于四肢诸阴受气于五脏论

黄帝针经云。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乎终始。五脏为记。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五腑为阳。

足之三阳(胃胆、膀胱之经)。从元气上至目(从九泉之下至卯。在人身为目之二。皆从地出至卯也)。自子至卯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阳(三焦、大肠、小肠之经)。上走手表(自开目时。始行阳道二十五度。此一十二度半)。自卯至午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阴(肺、心、心包络兼之)。从手下走入腹中(自阳脏也。阳受气于四肢。自天下降行秋令。是血领诸气。乃秋自天外也)。自午至酉一十二度半。

足之三阴(脾、肾、肝之经)。元气从腹下走至足。自酉至子一十二度半。

此诸阳脏之气。受领天上。阳入于地。藏道。行冬令。入于地中。满溢不能容。地之用及天之体。左迁。上走出天。阴气上天。寒凉是也。故曰。地以阳杀阴藏。此之谓也。到此之际。阴领着阳行。便是阴血先行。阳气后行。故曰。寒胜则浮。乃阴之盛气受于腹(一十二度半)。故曰。诸阳受气于四肢。诸阴受气于五脏。此之谓也。

以上论天元真气。一昼夜五十度周于身。一刻行八丈一尺。一百三十五息。二刻转一周天。二百七十息。行一十六丈二尺。乃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一十丈也。非经血经水者也。

十二经水左迁。元气右迁。上上下下。无有终始。

夫天真元气者。迁推。以五味营气。谷气又为阳气。又为少阳之气奉滋养者也。经云。

三阴上奉之者、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