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甲乙经》 > 卷三\诸穴(总计六百五十四穴。单四十八穴,双三百零八穴。)

背自第一椎循督脉下行至脊凡十一穴第七

(气府论注云∶第六椎下有灵台,十椎下有中枢,十六椎下有阳关)

大椎,在第一椎陷者中,三阳督脉之会,刺入五分,灸九壮。

陶道,在大椎节下间,督脉、足太阳之会,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五壮。

身柱,在第三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壮。(气府论注云∶灸五壮。)

神道,在第五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留五呼,灸三壮。(气府论注云∶灸五壮。)

至阳,在第七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壮。

筋缩,在第九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俯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壮。(气府论注云灸五壮。)

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俯而取之,刺入五分,不可灸,灸则令人痿。

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伏而取之,刺入三分,灸三壮。

命门,一名属累,在十四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壮。

腰俞,一名背解,一名髓空,一名腰户,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督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五壮。(气府论注云∶刺入三分。热注、水穴注同。热穴注作二寸,缪刺论同。)

长强,一名气之阴 ,在脊 端,督脉别络,少阴所结,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气府论注及水穴注云刺入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