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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用新法鉴定医疗事故

南京用新法鉴定医疗事故

  本报讯 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9月1日实施后,江苏省南京市首次成立专家组,按新法鉴定医疗事故。

  这起鉴定是南京雨花区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进行的。申请鉴定的患者是一位不到一周岁的婴儿,其监护因患儿“手臂功能损伤”将该市一家职工医院告上法庭。根据规定,医学会受理事故鉴定后,由患方、医方和医学会三方选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本例鉴定涉及妇产科、法医两个专业,共需7位专家。医学会介绍了妇产科专家库37名专家和法医库中4位专家,将所有的专家名字隐去,留出代号供三方选择。婴儿父亲、医院代表和医学会代表分别抽选鉴定专家以及候补员,确定7位专家对此案进行鉴定。

  据介绍,今年9月1日以来,南京市医学会共收到医疗事故争议34件,其中法院委托鉴定15件,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19件。(王伟健 程守勤 丁森)

民报

200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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