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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两种“加减法”

医患纠纷:两种“加减法”

洪进祥

  医患纠纷层出不穷,医患双方心理隔阂越来越大,这既不是缘于媒体的刻意炒作,也更非因为患者的求全责备。而是某些医院在如何处理医患关系上没有“风物长宜放眼量”,算错“加减法”使然。

  这些医院在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上做“减法”——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检查项目多,让病反复折腾才“步入正题”;在因责任感不强、误诊而造成的医疗纠纷责任上做“减法”——卫生局是其主管部门、医疗仲裁机构则大多由熟知的同行组成,“运动员”“裁判员”同出一门,结果当然可想而知……这些医院在做足了“减法”之后,又在药量、药价、用药档次方面做起了加法:本来患者吃三盒就行,却偏偏要开上五六盒(当然是有选择性的);本来患者吃国产药就行,却偏偏要开进口药;至于药价,那更不是仅一个“加号”所能描述得了的;日前,新华社记者在北京某大医院暗访结果:山东鲁抗集团生产的“珍棒牌”阿莫西林胶囊医院购进价格是每盒(20粒*0.25g)4.2元,而卖给患者的价格是12.6元,像这种悬殊的进出价差在不少医院里绝非个别存在。这位记者坦言:药品招标采购尽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存在着医院执行降价不到位、留利大,患者“获利”少,价格虚高,回扣严重等问题。除了这种“明加”外,还有因医院管理不善而对患者负担构成“暗加”者:如某名家教授坐诊,而“托儿”却能凭借与医生熟悉的际关系,在患者身上渔利;医院内部员利用伪造单据贪污病住院款,少数医德不佳者或明或暗向患者索要“红包”……诸如此类的“加减法”,患者对此早已深恶痛绝。某些医院因其自身行为而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分”大打折扣当在预料之中。

  那么,该给减少这种“医患纠纷”开出一个怎样的“处方”呢?

  笔者认为,医院只有以病为中心,在收费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从药品定价、挂号就诊、住院手术、用药护理等各个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药品回扣”、“开搭车药”和“大处方”的歪风,切实减轻病负担,在提高医生的医德医风与医院的管理水平上做加法,采取有效举措,如建立医德档案,让病评选满意和不满意的医务员和科室等;在责任医疗事故方面做减法,坚持实事求是,减少推诿扯皮,恪守诚信原则,同时应从源头入手,狠抓管理,防微杜渐,增强责任意识。只有做好这样的“加减法”,趋利避害,才能缩小医患双方间的心理距离,医患纠纷则庶几可休矣!

光明日报

200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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