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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足光粉引起接触性皮炎1例

外用足光粉引起接触性皮炎1例

  患者女,39岁。1999年5月20日因双足患足癣,遂自购金鼎牌足光粉(批号980406),沸水溶解,浸泡双足,1次/d,用药2d后,出现皮肤潮红瘙痒,没有引起重视,继续浸泡,逐渐出现局部肿胀、丘疹,形成水泡,并有渗出液。于我院门诊治疗,诊断为接触性皮炎(注:足光粉浸足期间未用其他药物),给服扑尔敏4mg、VC 0.2、醋酸泼尼松10mg、tid,次日皮疹消退,无瘙痒,无色素沉着。

  讨论:足光粉是治疗由浅层真菌感染足部所致足癣的常见外用药浸泡剂,具有抗真菌感染、敛汗、止痒、除臭作用。疗效可靠,用药方便,广泛用于各型手足癣。临床上出现过敏反应的病例,本尚未见报导。此例引起接触皮炎的原因可能是:①患者属于过敏体质。②用药量过大,浸泡时间过长。③皮肤有玻伤。 足光粉是提取浓缩外用药,患者对何种中药成分过敏,尚不清楚,其发病症状与发病用药期均与接触性皮炎发生机制相符,故可认定本患者为足光粉不良反应所致。

  本例提示,过敏体质倾向者使用足光粉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以防可能出现过敏反应。

中国现代应用药学2000年第5期 高月来(济南250021山东省立医院)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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