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学百科-医疗康复篇》 > 第十七节 皮肤科疾病

麻风

麻风是由麻风分支杆菌感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在抵抗力低的病例中,到了中、晚期,可累及深部组织和内脏器官。麻风虽然很少引起死亡,但可导致肢体残废和畸形,使患者丧失劳动力。

一提到麻风病,不少人有恐惧感,甚至谈麻色变,认为

麻风传染性很大,而且是一种“不治之症”。因此一旦接触了麻风病人,就怀疑自己生了麻风,终日提心吊胆。其实,这种心情是对麻风认识不足或误解,是完全不必要的。

麻风确是一种传染病,但并不是所有的麻风病人都有传染性。未经治疗的瘤型麻风是主要的传染源;结核样型麻风,通常查不到麻风菌,一般无传染性。瘤型麻风病人经过有效治疗,特别是利福平治疗之后,在短期内绝大多数麻风菌被杀死,传染性可大大下降。在我国预计在本世纪末麻风病将被基本消灭。

麻风的症状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皮肤及周围神经。凡有下列症状之一,应考虑麻风的可能性:

(1)皮肤上有麻木,不痛不痒,不出汗的红斑或浅色斑;

(2)面部有蚁行感,边缘不清楚的酒醉样红斑或面部红肿,长疙瘩,耳垂肥大,伴有感觉障碍、脱屑或脱发;

(3)兔眼(眼睛闭不拢,嘴歪)、手指弯曲、垂手、垂足、手足、前臂和小腿肌肉萎缩;

(4)手足部容易起疱,溃烂后久治不愈,且不知疼痛;

(5)手掌足底有长期不愈的溃疡,不痛不痒;

(6)耳大、尺、腓总等浅神经肿大。

麻风治疗已有特效药如氨苯砜、利福平和氯苯吩唪等,应进行联合治疗,一般可在3~5年左右治愈该病。如能早期发现,早日治疗,一般半年即可使病损消失,且可不留痕迹。病情轻无传染性的病人,一般在家服药,不需住院。病情较重且有传染性的病人,只需短期住院隔离,待病情控制,不再有传染性以后,即可回家进行药物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后,瘤型应继续巩固治疗不少于5年,结核样型应继续巩固治疗不少于3年。

由于目前尚缺乏对麻风的预防疫苗,因此,应着重于早期发现本病,并尽早进行联合化疗,特别要及时治疗查菌阳性的病人,因后者是麻风传染的唯一来源。从个人防护的角度来看,麻风的预防关键是避免接触有传染性的麻风病人。对患者家属及密切接触者,特别是对其中麻风菌素试验阴性者(即对麻风菌缺乏免疫力者),尤其是儿童,可接种卡介菌或在医生指导下作预防性眼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