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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医院拒绝收治 三岁幼童烫伤惨死

四家医院拒绝收治 三岁幼童烫伤惨死

  因乌鲁木齐市4家医院拒绝收治,不慎被开水烫伤的3岁幼儿刘光祥,在父母抱着他奔波4个多小时后休克死亡。

  刘光祥的父亲刘华东告诉记者,他带着妻儿到新疆打工不到一年。7月16日零时左右,他烧了一锅开水准备给孩子洗澡,没想到拿碗舀水的过程中,孩子一屁股坐进了开水锅。连上衣都没来得及穿,刘和爱抱起孩子就往医院跑。

  不到15分钟,刘华东夫妇赶到了乌市第一民医院(也是乌市惟一的儿童医院),挂了急诊,在住院楼8楼找到儿外科值班大夫。值班大夫边穿衣服边问带钱了没有,刘解释走得急没来得及带钱,并且和爱跪下,请求先给孩子上些药,钱一会儿送来。大夫拒绝了,说没有两万元押金不行。

  刘华东夫妇哭了,但大夫并没有看母亲怀中的孩子。僵持了10多分钟后,刘华东夫妇无奈地抱着孩子离开了医院。刘说这时孩子的意识还十分清醒,抓着从屁股上烫掉的皮,哭闹着要回家。

  随后,从朋友处借得5000元,夫妇俩赶到了新疆建工医院。建工医院值班大夫说医院没有烧伤科,推荐他们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医院。

  在自治区民医院,刘得到的答复是医院没有床位,他们如果对孩子做简单包扎,到别的医院还得拆开,总之让他们再找医院。刘说从这家医院出来,孩子一直叫渴,全身的汗浸湿了用来包他的被单。

  距自治区民医院10多公里的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刘华东夫妇当晚赶到的第四家医院。结果依然没有床位。值班医生开了个条子,让他们到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说如果那儿不接诊,再回到他们医院加床位。

  一路奔波几十公里,跑过4家坐落在乌鲁木齐不同方位的医院后,孩子烫伤已经4个多小时了。到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时,孩子奄奄一息,最终于凌晨4时50分在这家医院的病床上严重脱水,休克死亡。

  据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负责解释,国家卫生部早已出台“首诊负责制”,对需紧急救治的患者,首家医院不得拒收。

  乌鲁木齐星河律师事务所高智晟律师认为,除新疆建工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外,其余3家医院都有间接导致悲剧结果之嫌。

  悲痛欲绝的刘华东夫妇第二天找到乌市第一民医院。该院医务办负责表示,院方十分重视此事,正在调查,等调查核实后会给他一个答复。(葛莉曼郝磊)

民日报

20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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