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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有尽力医治的义务

医生有尽力医治的义务

  案情

  郑某,男,47岁,营业员。因上腹部肿块3个多月,1977年2月4日入院。自觉饭后有饱胀感,食欲差,乏力,无明显消瘦。以往身体健康。体检:一般情况尚佳,心窝部略膨隆,触及肿块随呼吸而运动,质硬,表面高低不平。X线胃肠钡餐透视:胃外肿块。临床诊断胃癌(?),手术见胃小弯肿块约10×8×8厘米大小,与肝左叶粘连浸润,腹腔内淋巴转,无法进行切除手术。病理诊断:未分化腺癌。术后病从家属处获知病情,心情消极,有拒食现象,同病友表露过厌世意念,又思虑子女年幼,内心矛盾。入院第33天认间,欲触电自杀,被值班护士发现未遂。病旋即向医生护士提出,既无痊愈可能,又不堪受病痛折磨,你们不能让我好好的活,又不让我痛快地死,欲置我于何地?情绪激昂,要求出院。

  评析

  (1)自杀是一般群的十大死亡原因之一。发生的原因与社会、心理因素及政治、经济背景有关。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别是诊断技术的进步,可以发现和诊断也许多疑难病症,但由于治疗技术的相对落后,诊断出疾病却不能治愈。有些病就想通过自己杀来摆脱痛苦和死亡过程的磨难。一般地说,除了在政治和战争中免补充俘虏的情况下,自杀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自杀者放弃了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的责任。一个只有生的自由,没有死的权利,何况自杀还会造成对社会心理的冲击。

  (2)病自杀的道德问题,核心是防止自杀。自杀行为防止是一项社会规模的工作,医务员只能做到有关医药的那部分。防止病自杀要了解其自杀的心理特点,对自杀倾向的判断和对策准确得体;不利于病的话不说;不利于病的医书和临床记录不给病看;药物要当面监服并保管好;注意精神药物的副作用;急救设备能应急使用;加强管理,严格规章制度;熟悉病的历史和现状,并要求其家属对其病情保密。对于自杀未的病,医生更要同情和体贴,努力帮助病摆脱消极心理。对于不可逆转的危重病消除因误解而萌发的死念,采取心理治疗、行为治疗、音乐治疗、药物治疗及加强护理等多种方法。

  (3)现代医学伦理学强调病的权利和自由,包括拒绝治疗的自由,但是否有不愿再承受痛苦而选择自我结束生命的权利呢?西方哲学界正处于矛盾之中,主要表现为尊重肉体与尊重精神的冲突,陷于欲干涉又不敢干涉的窘境,存在着多元论的伦理学,既不愿亲、熟自杀、又相信自由主义,萨斯将其归纳为“自杀不能干涉,但它是不合理的。”在我国,过去和现在都反对自杀,认为自杀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200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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