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针灸初到美国就遭受了“当头一棒”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5-05-21
    因为没有法律的保障,美国多个州在七十年代初将针灸治病定为“非法行医”。加州针灸发展的最早推动者之一,李传真医生因“无照行医”在自己的诊所被捕,此事在当时成为轰动一时的社区新闻。李传真后来被加州针灸界称为“针灸之母”。
 
    在美国,如果出现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法律和规定来约束,就可能进入一种“真空”时期,出现既没有法律规定可以,也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的局面。针灸70年代初在美国开始流行时就处在这样一种“尴尬”局面。
 
    没有法律管理给针灸的发展提供了自由,使针灸处于一种无政府的“市场调节”状态。“针灸热”使市场对针灸需求的骤然增加,很多人觉得有利可图,必然造成泛滥。因为美国没有针灸执照管理的历史,谁都可以自称为“针灸师”为人看病扎针。有的美国人编造曾经获得“东方医学博士”学历,实际上查无此校;也有的华裔谎称自己为“祖传针灸师”,其实根本无法核实;还有的人几个月前还在唐人街餐馆做大厨,去了一趟香港回来就成为“针灸大师”。当然,大多数当时改行从事针灸的业者都多少有些中医或医学的背景,少数有较深针灸造诣的人士则如鱼得水,不失时机地投入到美国的针灸热带来的商机中。但是,这些在美国的“自封的针灸师”都遇到一个共同的问题,没有法律保护。
 
    在针灸热的初期,针灸显然是处于“卖家市场”,“消费者”如同无头的苍蝇,到处寻找针灸师,针灸开业者一般不用担心缺少“买家”。只要治好几个患者,有点知名度,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患者上门,生意好的针灸师财源滚滚,日进斗金。虽然在市场调节的状态下,消费者的利益和安全得不到保护,但由于针灸本身风险很小,所以对消费者来讲,法律并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要紧的是到哪里去找能治病的针灸医生。
 
    1972年,由本森西医师创办的纽约第一个“针灸中心”在曼哈顿挂牌开业,诊所雇用了6位亚裔针灸师。不到一周,中心就接到了8千多个全美国和世界各地的电话预约。当时一般西医诊所每天只看10-20个病人,8千多病人预约扎针灸,确实是个天文数字,加上媒体的渲染,此事件当即引发美国医学会和医疗管理部门的担忧。
 
    面对突然出现的“针灸危机”,纽约医学会当时连日开会讨论对策,决定对纽约医疗管理和执法机构施压,修改法规条例,将针灸纳入“医学治疗”,针灸的消费者自然就成为“患者”,这样没有医生执照的人扎针就成为“非法行医”。政府部门对法律规则的修改,为执法部门提供了依据,于是就出现了1972年纽约市警察局逮捕针灸师,查封中医诊所的事件。
 
    据美国针灸学会会长洪伯荣针灸师回忆,曼哈顿针灸中心开张后不久的一天上午,洪医生来到曼哈顿诊所,看到门前有很多人和车,他刚进诊所就在走廊被一个护士拉到一旁,告诉他“警察正在抓人,赶快离开”,洪医生没敢进办公室就从地下室的后门溜走了。原来纽约警察局奉命查封非法针灸诊所,以无照行医的罪名带走了所有针灸师,由于赶得巧,洪医生成为诊所中唯一幸免的针灸师。据另一位针灸师李耀武回忆,法院的起诉书是1972年11月19日送达诊所的,正好是尼克松连任总统的第二天。与此同时,法院还冻结了诊所的银行账户,使他们在纽约继续行医的计划彻底破灭了。后来几经周折,因为病人的抗议,新闻媒体的报道,律师的努力及纽约总检察长的斡旋,纽约医疗局才同意撤销起诉。针灸诊所关闭后,为了寻找新的出路,他们写信给美国50个州的州长,询问是否可以到该州开针灸诊所,最后只有华盛顿特区的医疗局主任回了信,欢迎前往行医。
 
    “官方取缔针灸”的行动在美国影响之大,《时代》杂志特意以此为题于1972年12月18日发表了一篇报道。文章中介绍了纽约唐人街的一位姓吴的针灸师,他诊所开在曼哈顿唐人街勿街11号,过去来诊所看病的人都是附近的华人。自从美国医学代表团访华带回有关针灸的消息以后,吴医生的诊所突然门庭若市。从凌晨4点多就有人从外地赶来排队,诊所开门时,记者看到已有35个病人在等待针灸,其中没有华人。可是,就在12月中,纽约当局突然命令吴医生关闭他的诊所,理由是有关管理部门已经认定针灸属于“医学治疗”,没有医生执照者不得针灸,另外还有十多个纽约的针灸师也接到了同样的取缔令。记者了解到,很多接受过针灸疗的患者感到十分气愤,认为纽约当局的决定根本不是出于医学的原因,也不是出于对患者安全的关心,很可能是医学团体从中作梗,害怕针灸医生抢走他们的病人。
 
    同样的事情也出现在美国的西岸。据加州资深针灸师李传真医生回忆,她早年毕业于新加坡针灸学院,1969年移民美国。美国出现针灸热后开诊所为病人针灸,患者越来越多,每天要看70~80个病人。可是,在里根州长否决了针灸合法化提案的第二天,一大早警察就来到她的诊所,当着十几个病人的面把她带走,罪名是“无照行医”。开庭那天,她的数百个病人到法庭抗议,说他们都是经过西医治疗无效,才转向针灸并得到了帮助,他们有权利选择针灸疗法。法庭面对挤满屋子的患者,不知所措。其实,就连法官的妻子都是李医生的患者,法官也知道李医生是个好人,最后只好裁定针灸只能作为实验项目进行,罚款500美元,将李医生释放。此事在当时成为轰动一时的社区新闻。
 
    美国对无照行医的监管和处罚由各州的司法部门处理,但医疗器具的管理则由联邦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FDA在70年代初就声明针灸针是未经审批的“医疗器具”,不得随便生产、买卖和运输。FDA于1972年8月在海关扣留了五批来自中国的针灸针。
 
    加州的知名针灸师梁传播医生从中国购买的针具被FDA查出后,遭到海关的扣留。针灸师难做“无米之炊”,行医受到影响,只好求助当地议员干预。议员写信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询问,FDA根本不理睬。最后,议员也无奈,只能给梁医生回信说,FDA是按法律办事,别无选择,这些针灸器具将会被退回到发货国。
 
    没有法律的保护,令中国针灸初到美国就遭受了“当头一棒”,如同《时代》杂志所述,针灸热顷刻就成了“泄气的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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