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不育症的再认知(上)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临床工作中,常常遇到患者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结婚1年多了,性生活正常,但就是肚子不见有动静,妻子检查也没发现什么问题,难道真的是我有问题?”“结婚2年了,精子检查什么的都正常,也没有避孕,怎么就是没有孩子?”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认为“生育小孩是女人的事”,但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夫妇不育,单纯男方原因所致的占30%,而男女共有的则占20%,这即是说男性因素在不育中占半壁江山。查男性不育,到了医院查的最多就是精液分析,如查出少精(精子总数少于2叩0万/毫升)或弱精(精子活率<50%),或畸形精子症(正常形态的精子<14%),这样的话,生育力就可能较低,但也不一定就会不育。实际上,精液分析的真正价值只在于方便医生区分三种状态:低生育力、不确定的生育力和良好的生育力。

“生育就像种田”,男方提供“种子”,女方提供“土壤”。若“种子”和“土壤”都好,生长发育自然顺利进行。如“种子”很好,“土壤”即使贫瘠,则“种子”也可能生长发育良好,就如山区里的农民在石缝里抛下玉米种子,到了秋天一样有好收成。

(一)病因:不用苦苦追求
    很多男性不育病人,去了十余家医院,什么检查都做了,包括染色体、性激素、B超、CT等等,却仍查不出问题出在哪。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男性不育的定义:夫妇不采用任何避孕措施有性生活1年以上,因男方因素造成女方不孕者,称为男性不育。男性不育症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而是由某一种或很多疾病与因素造成的结果。
    2004年欧洲生殖学会统计:育龄夫妇1年内不能怀孕者占25%,男方因素引起不育占50%。男性不育的病因有性功能障碍(1.7%),精索静脉曲张(12.3%),生殖道感染(6.6%),基因缺陷(2.1%),内分泌紊乱(0.6%),免疫性因素(3.1%),但是高达60%-75%的患者找不到原因,称为特发性男性不育,他们只表现为少精、弱精和/或畸形精子症等精子质量异常。

(二)西药治疗,非特异性治疗
    根据疗效来看,不育的药物治疗可分三类:特异性治疗、半特异性治疗、非特异性治疗。
    当病因诊断明确,并且也有针对病因的治疗性措施,治疗效果就将较为满意,这就是所谓的“特异性治疗”。遗憾的是,在《男科疾病诊疗指南——男性不育诊疗指南》所列的众多病因中,唯独“性腺机能低下”所致的不育,才写着“促性腺激素治疗——可治疗”。
    但是,60%-75%的患者为特发性少精、弱精和/或畸形精子症,而对于这部分病人,多是经验治疗,也称为“非特异性治疗”。诊疗指南上所推荐的经验疗法,分为激素类和非激素类两种。例如,所列举的激素类药物有5种,但写着“无效,不推荐使用”的,竟达4种,而剩余的一种,也只写着“可能有效”。至于7种非激素类药物,居然有3种写“无效”,2种写“疗效未证实”,还有2种,则写着“部分有效”,但“只用于临床试验”。这就相当于,7种非激素类药,没有一种真正有效。

至于一些遗传因素或基因缺陷所致的不育、原发性生精功能障碍和梗阻性无精子症等,生活方式的改变或药物治疗,都不可能改变不育现状,这时应考虑接受辅助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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