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生病起于过用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22-05-12
•“生病起于过用”,是《内经》提出的重要论断,是指自然界春夏秋冬的更替,四时阴阳的变化都有其常度,而若因为身心过用超限,即会损伤正气而发病。
 
•正不胜邪是疾病发生的基本病机,而正气不足主要因于过用。正气过用的主要形式包括损伤、消耗、扰乱、阻滞。
 
“生病起于过用”,是《黄帝内经·素问·经脉别论》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该篇在论述劳伤五脏后总结道:“春秋冬夏,四时阴阳,生病起于过用,此为常也。”大意是指自然界春夏秋冬的更替,四时阴阳的变化都有其常度,而若因为身心过用超限,即会损伤正气,进而不能适应这种规律而发病。从更广泛的角度言,这一论断其实具有普遍意义,即无论内伤、外感,其发病无不“起于过用”,因而对于养生防病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兹对人体“过用”现象加以梳理分析。
 
过用之害
 
总体而言,人体生命的各种功能活动,尽管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但都会有一个相应的、大致的“度”。若活动超限,即会加害或贻害于人体。《圣济总录》列有“七伤”(即“大饱伤脾”“大怒气逆伤肝”“强力举重、久坐湿地伤肾”“形寒饮冷伤肺”“忧愁思虑伤心”“风雨寒暑伤形”“大恐惧不节伤志”),均为常见的“过用”之例。
 
饮食
 
饮食是气血化生的基础,是维系生命活动的能量来源。适当则有益,不当则有害。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金匮要略》亦云:“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
 
《丹溪心法》明确指出:“因纵口味,五味之过,疾病蜂起。”饮食过用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一是暴饮暴食、饥饱失常。如《素问·痹论》云:“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抱朴子》亦云:“凡食太过则积聚,饮过则成痰癖。”《医说》认为:“食不欲急,急则损脾,法当熟嚼令细。”二是寒热过偏。如过食生冷寒凉,易损伤脾胃阳气,以致寒湿内生而见脘胀腹痛、泄泻等;多食辛温燥热,则易致胃肠积热而见口渴、腹满胀痛、便秘,或酿生痔疮等。《灵枢·师传》告诫说:“食饮者,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致邪僻也。”三是偏嗜挑食,久致营养失衡,盈亏皆可致病。如《素问·生气通天论》提出了五味偏嗜的危害,谓:“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素问·奇病论》认为,患消渴者“必数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内热,甘者令人中满。故其气上溢,转为消渴”。《保生要录》强调:“所好之物不可偏耽,偏耽则伤而生疾;所恶之味不可全弃,全弃则脏气不均。”四是饮食犯忌。如《素问·热论》曰:“热病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重订广温热论》亦云:“食复,温热瘥后,胃气尚虚,余邪未尽,若纳谷太骤,则运化不及,余邪假食滞而复作。”
 
情志
 
情志是人体对外界刺激作出的不同情绪反应,是生命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一般概称“七情”。情志也是脏腑功能活动的外在反映,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因此,情志必须发而有节,如《中庸》言“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否则即如《灵枢·百病始生》所言之“喜怒不节则伤脏”。关于情志所伤,《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并列出伤脏的模式,即“怒伤肝,喜伤心,忧伤肺,思伤脾,恐伤肾”。《养性延命录》更是径言:“喜怒无常,过之为害。”《医醇賸义》所论中肯:“若当喜则喜,当怒为怒,当忧为忧,是即喜怒哀乐而发中节也。此天下之至和,尚何伤之有?唯未事而先意将迎,既去而尚多留恋,则无时不在喜怒忧思之境中,而此心无复有坦荡之日,虽欲不伤,庸可得乎?”并作了具体分析,如“喜则伤心,此为本脏之病,过喜则阳气太浮,而百脉开解,故心脏受伤也”“过喜则心气大开,阳浮于外,经脉弛纵”。
 
劳逸
 
劳逸一般指生活中劳累忙碌与闲散舒适两种状态。而劳又包括体劳、神劳与房劳三种状态。无论劳逸,适度即无害,太过则有弊。《黄帝内经》对此有许多记述,如《素问·宣明五气》的“五劳所伤”:“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再如《素问·举痛论》云:“劳则喘息汗出,外内皆越,故气耗矣。”“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矣。”又如《素问·痿论》曰:“思想无穷,所愿不得,意淫于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纵,发为筋痿,乃为白淫。”还如《素问·腹中论》云“若醉入房中,气竭肝伤,故月事衰少不来也”,《灵枢·邪气脏腑病形》言“若入房过度,汗出浴则伤肾”。《诸病源候论》中也载有“五劳”,指“志劳、思劳、心劳、忧劳、瘦劳”。
 
气候
 
《素问·宝命全形论》言:“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灵枢·岁露》也言:“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这些都反映了古代哲学“天人合一”的思想,表明人生于天地之间,赖自然而生存,也就必须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和制约,因此须顺应自然,适则为六气,不适为六淫。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曰:“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素问·生气通天论》亦云:“苍天之气,清净则志意治,顺之则阳气固,虽有贼邪,弗能害也。此因时之序。”若违背“因时之序”,则如《素问·六节藏象论》所云:“未至而至,此谓太过”“至而不至,此谓不及”,均易引发邪侵。
 
药物
 
《类经》云:“药以治病,因毒所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俚语云“是药三分毒”。用之得当能纠偏治病,不当也能生偏致病。《素问·五常政大论》对用药的告诫是:“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而是否为过当辩证看待,多用者为过,误用者也为过,用之得宜,毒皆为药,用之失宜,药皆为毒。
 
过用之机
 
中医学发病观尤其强调人体正气在发病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比如《素问·刺法论》所言“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及《素问·评热病论》所言“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由此说明正气是发病的根本,正不胜邪是疾病发生的基本病机。而正气不足主要因于过用,进而通过损伤或衰减而发生。用之过限,其害或骤作而立现,或成习而暗滋,主要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损伤
 
生活中的不当行为,可对人体直接造成实质性的损伤,如强力举重、过量运动径伤肌肉、筋络,醉酒、过饱径伤脾胃,大怒气逆径致厥或伤血络,及过冷之冻伤、过热之中暑、药物过量之中毒等。当然因程度不同,这些不当行为也可渐伤脏腑。
 
消耗
 
过用可消耗维系生命活动的气血阴阳而致“透支”,进而失衡成病。如劳作过度,或汗出太多,或泄下过度,则耗损气阴;过食生冷,或衣少冒凉,则会耗散阳气;过于思虑,则会耗伤心血,致心神失养,还会困遏脾气,致纳化失常。
 
扰乱
 
人体各种生命活动受五脏支配,同时也能对五脏产生影响。如三餐无序、饥饱无常,常致纳化失常;俾昼作夜,晨昏颠倒,则易致阴阳失调;情志不节或寒温失宜,能使气机紊乱,即如《素问·举痛论》言:“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劳则气耗,思则气结。”
 
阻滞
 
人体气血呈现流动不息的状态,而气为血之帅,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瘀。恼怒、思虑、悲忧等,均会致郁,气滞血瘀,久之还可成癖为积。
 
使用之宜
 
人体机能由盛至衰是一个自然规律,而衰减的速度与程度则取决于后天保养情况。
 
关于如何避免正气过用,先贤们总结出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如《素问·上古天真论》说“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如此则“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而若“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则会“半百而衰”。《抱朴子》告诫曰:“养生以不伤为本。”《饮膳正要》则说得更为具体:“其善摄生者,薄滋味,省思虑,节嗜欲,戒喜怒,惜元气,简言语,轻得失,破忧阻,除妄想,远好恶,收视听,勤内固,不劳神,不劳形,神形既安,病患何由而致也。故善养性者,先饥而食,食勿令饱,先渴而饮,饮勿令过。食欲数而少,不欲顿而多。”《寿世保元》也有经验之谈:“善养生者养内,不善养生者养外。养内者以恬脏腑,调顺血脉,使一身之流行冲和,百病不作。养外者恣口腹之欲,极滋味之美,穷饮食之乐,虽肌体充腴,容色悦泽,而酷烈之气,内蚀脏腑,精神虚矣。安能保金太和,以臻遐龄。”此皆可谓使人体机能用而不过的金玉良言。
 
《论语》有言:“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大道相通,万物一理,人体也是如此,用之适可而止者多寿,不节失制者多疾。(朱光  河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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