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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重在预防-《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3)

医疗事故重在预防-《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3)

  卫生部负责表示,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重点之一,是突出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及降低医疗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制订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医疗机构要设立质量监控部门或配备专职或兼职员,监督医疗服务工作,检查执业情况,受理患者投诉,提供咨询服务。条例对医疗机构书写和保管病案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除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外,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新华网

中国金药网

20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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