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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伦理视角

医疗纠纷的伦理视角

  在医院工作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本文试从伦理视角分析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缺乏责任心,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医疗后果甚至差错事故,酿成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医护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诚恳地向病员及家属检讨错误,并承担责任,取得病及家属的谅解,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但有些同志缺乏这种勇气,怕家属纠缠不休,怕失去个尊严,怕影响医院声誉,对应负的责任遮遮掩掩,躲躲闪闪,使病员及家属感到医院无诚意解决问题,只好逐级上访,或者采取过激行为,使矛盾激化。例如,有的医生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错开手术部位,体内遗留术中所用物品;有些工作年限较长的医生,盲目自信,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造成误诊误治;少数医务员对病缺乏同情心和责任心,工作马虎草率,对病不进行严密观察,不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个别值班时擅离岗位,或者片面强调规章制度,推诿病等。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酿成纠纷。

  缺乏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及语言生硬,酿成纠纷有相当一部分医疗纠纷,医疗护理活动本身并无缺陷,是由于医务员缺乏职业道德素养、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的。如:有的医务员随意训斥、冷落、嘲讽病,有的医务员同病吵架时故意激化矛盾。这种情况虽然构不成差错事故,但严重影响医患关系。疾病的过程是复杂多变的,往往在正常医疗中也会出现意外,如在试敏时出现休克死亡,使用链霉素造成耳聋等。这些情况本构不成事故,但由于医务员服务不周,态度生硬,解释不耐心或不全面,致使病产生不信任感,若接受治疗后发生问题,病及其家属往往难以接受。

  缺乏负责精神,在病面前议论以前的诊疗过程,诱发纠纷由于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及医患在专业知识方面的差异,医患双方特别要注意沟通。比如医生劝一肺气肿病出院,可病却要求“祛了病根再走”,他不理解目前肺气肿无法根治,这时如果不做好工作,会使病发生误解。有些情况可以直接对病讲,有些则要回避病。这并不是欺骗病,而是因为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症状和体征有一个

  暴露过程,病最初就诊时医生的印象诊断可能是正确的,可是随着病情的进展,又否定了原来的诊断,这是常有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如果不假思索地说“这么明显的病,怎么还诊断错了”之类的话,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可能诱发纠纷。这是对对己不负责任的表现。

  对病缺乏耐心解释,病不了解医疗过程,发生误解,酿成纠纷医务员应对病及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对病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充分说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交待预后,对疾病的治疗不要先打保票。交待预后不要随便吓唬病,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掌握分寸的同时,宁可说重一些,以免出现意外时家属毫无思想准备。

  医德医风不正,引发纠纷近年来,吃、拿、卡、要之风在少数医务员当中有所抬头。病为找名医看病,或为了手术安全,往往要给医生送礼。虽然绝大多数医务员都能正确处理,但也有个别收礼、收红包,一旦暴露出来,就可能酿成纠纷。另外,医务员用病名字开“坐车药”、给病出示假诊断证明等酿成的纠纷也非罕见。

  寻隙要挟医务员,挑起纠纷有的病道德素质较低,抓住并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某些轻微过失纠缠不休,最终目的是在经济赔偿上做文章。他们往往一开始不暴露真实意图,只是不满意医院的一般道歉,甚至要求定为事故,追究当事责任,有的甚至辱骂医务员,扰乱医疗秩序。这样的例子虽属个别,但寻隙要挟、扩大事态、要求经济补偿的案例,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应引起重视。

  社会因素引发的纠纷一些大医院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有些科室压力特别大,一个医生平均每天要接诊60~70个病,没时间详细向病解释交待病情,常常引起病的不满,而科室和医院本身又无力解决。随着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群众对医疗保健的要求越来越高,有的病用粗知的某些医疗知识对医疗过程提出疑问,或者提出一些不当要求,如果医务员缺乏耐心,就会引起病的不满,甚至产生纠纷。

  针对以上种种情况,应该注重强化医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使他们自觉把医德原则和规范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

国医网

20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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