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人性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0-10-25

几年前,有晚报披露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一头从刘公岛跑出来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梅花鹿,在威海市郊登陆后,即招来行人追杀。于是,光天化日下,一场索命与逃亡的人鹿“马拉松”开始了:穷途之鹿被逼得沿公路狂奔,最后竟越过2米高的围墙,躲进一所小学院内,众人跟着翻墙跳入。当小学校长欲打110报警时,近乎疯狂的逐鹿者一把夺过电话机,说:“抓住杀了,鹿血、鹿肉都值钱,能卖两万块。”甚至扬言要给多管闲事者“一点颜色看看”。警方赶到后,场面仍无法控制,仍有众声高吼:“野鹿谁捡归谁。”情况危急,警方只好与刘公岛林业部门联系,直到鹿主赶到,事态才有所缓和。由于天色已晚,有关人员决定让该鹿在学校暂避一宿。是夜,竟还有垂涎者在校外溜达,一副伺机抢鹿的架势……

众人逐鹿的一幕惊心动魄。假如那鹿碰不到学校,碰不到那位恩公,那场面一定和《动物世界》的猎杀场景相差无几。

其实,真正可怕的尚非“逐鹿”本身,而是那人性中的阴暗因子:残忍的发泄心理,背后是群体所助长的狂暴激情。这让你想起了人的遭遇。

既然以此待鹿,又怎能保证不会以同样方式对同类下手呢?那些研制“细菌战”的人,不就把为人心备的东西先注射在动物身上吗?那些虐杀藏羚羊的盗猎者,不也穷凶极恶地对着环保人员射击吗?

其实,冷漠与狂暴、怯懦与凶残,实乃一脉相承、同源同根的孪生行为,乃低劣人性的大演示大比武:狭隘、自保、贪婪、猥亵、堕落、虚弱与恃强、变态报复、统治欲、虐待快感……

追杀鹿的不仅仅是人,而是“人群”,是人头攒动、“法不责众”意义上的“众”。若鹿被一个人撞见,即使他想追想杀,但碍于光天化日和平素的怯懦,恐怕也是有贼心没贼胆,其勇气和争先恐后的狂热源于“群”,源于众多与其相同的个体组合,源于“大家伙”之强势概念。

法国学者古·勒庞说:“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被包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但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越货的念头,并会立刻屈从于该诱惑。”

人类距真正的理性时代其实尚差得很远。黑格尔说:“人们以为,当他说出入本性是善的时候,就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们忘记了,当人们最终说出人性是恶这句话时,才说出了一种更伟大的思想。”在我看来,这是一段勇敢得近乎伟大的表白,算得上对人类最诚实、最善意的提醒。

群恶群暴的因子,不会随伤疤和光阴一起消逝。伏契克临终前告诫:人们,我爱你们,你们可要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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