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环境卫生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0-08-05

“卫生”一词源于春秋时期,《庄子·庚桑楚》:“愿闻卫生之经而已矣。”这里的“卫生”一词,就是预防疾病、保护健康的意思。卫生又分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两大类,公共卫生即环境卫生。按“环境”和“卫生”两词组合,应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维护社会精神文明的含意。

我国在秦代以前,就有了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秦朝制订的《田律》是世界上最早的环境法。大意如下:“从春季3月开始,不准进山砍伐林木;不到夏季不准入山采樵、烧草木灰;不准捕捉幼兽幼鸟或掏鸟卵;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诱捕鸟兽的网罟和陷阱。以上禁令,到7月才得解除。”《田律》中的禁令记载得具体完整,从规定的条文不难看出,它不但保护植物树林、鸟兽鱼鳖,而且还保护水道不得堵塞。有一些禁范周围,还挖河开沟,设置警戒线,颇似今天的自然保护区。

我国历代王朝都重视环境卫生的建设,据史书记载、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成就:
    卫生饮水:  相传帝尧时代,掘井汲水而饮;到汉代,政府号召进行浚井,称“改井”;北魏《齐民要术》、唐朝《干金要方》中记述了井水消毒的方法;明朝《本草纲目》中记载井水“污水杂入”时:“用须煮滚停一时,俟碱澄乃用之”。
    排除污水:  夏商时期,住屋四周挖沟,排除污、积水。而人畜分居,则在商代已开始。
    实施火葬:  在春秋时期已出现。据《列子》记载,秦国西部有个仪渠的小国(今甘肃庆阳、泾川地区),“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氏、羌等少数民族均火葬。隋唐以后,火葬之俗传人中原。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宋之以来,此风日盛……相率焚烧,名曰火葬,习以成俗。”
    除虫灭害:  在《周礼》等书中记载有抹墙、堵洞、药熏、洒灰等。唐代“取浮萍,烧烟去蚊子”。明清广泛采用烟熏法灭蝇;《斗隅传》中有灭蝇药方;清朝《瘟疫汇编》中,指出了蝇与瘟疫的关系。
    处理垃圾:  宋代已重视垃圾处理,农书中说:“凡扫除之土,燃烧之灰,箕扬之糠秕、断藁、落叶,积而焚之,沃以粪汁,积之既久,不觉甚多,凡欲插种,筛去瓦石,取其细者,和匀种子,疏把撮之,待其苗长,又撒以雍土”。
    清洁城市:  南宋对城市卫生的管理制定了一套办法。当时京城1临安(今浙江杭州市)每日有扫除垃圾的专业人员。
    管理粪便:  汉代已有“都厕”(相当于今日公共厕所);南宋时已有专门清理粪便的行业。
    保护景区:  如,南宋政府十分重视保护临安西湖景区,不准污染。此外,汉代已有“渴鸟”,在马路上洒水;又设“唾壶”,收集痰涎等分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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