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中医医疗服务现状分析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4-09-24
•中医医疗服务量的增长源于三方面的推动:一是医保和新农合的广覆盖;二是中医医疗整体资源增长;三是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的发挥和自身工作效率的提高。

•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较薄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中医行政主管部门应重视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资源服务的培育利用,从政策到措施等方面真正的支持、扶持中医。

•应研究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如何科学制定,使之既能体现中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不致亏损,又能真正控制费用,合理体现中医价格低廉,让患者受益

•呼吁有关部门能将中医特色统计指标纳入到国家卫生统计报表体系中,如中药饮片处方数、非药物疗法诊疗人次数等等,为中医医院管理和行业管理决策服务。

中医医疗是中医药服务的主体,我们根据《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中医药统计摘编》的最新数据,做了有关分析评价。

中医医疗资源和服务量增长较快

中医医疗资源增长较快,扩大了中医服务的可及性

2013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41966所,其中中医类医院3590所,中医类门诊部、诊所38328所,中医类研究机构48所。全国有中医病床79.4万张,万人口中医床位数为5.05张。近3年来不但中医病床数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增长,中医病床数占全国医疗机构总病床数的比例也逐年上升,从2009年的11%增长至2013年的13%,表明中医床位资源增长快于西医床位的增长。

2013年末,全国中医药人员总数达到52.3万人,其中全国中医机构(含中医医疗、教育和科研机构)中医药人员总数为20.1万人,占全国中医药人员总数的39.6%,60%的中医药人员不在中医机构内。2013年全国万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为2.81人。

中医医疗服务量仍快速增长,社会对中医药的需求增大

2013年,全国中医总诊疗8.1亿人次,其中中医类医院4.9亿人次(占中医诊疗人次的60.1%),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2亿人次(占15.3%),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2.0亿人次(占24.5%)。全国中医治疗出院人数2276.0万人,其中:中医类医院2010.1万人,占中医出院人数的88.3%;中医类门诊部0.8万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263.2万人,占中医出院人数的11.6%。全国中医类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7.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2天。以上这两个指标与上年基本持平。在这两个中医医院病房工作效率指标基本未变的情况下,出院病人增长了12.6%,说明这新增加的253.8万出院病人是中医医院靠新增床位增加资源而产出的。理想的状态是资源与效率都要增长。

2013年全国中医门诊和住院服务量分别以9%、13%的增长率快速增长,高于全国医疗卫生机构6%、8%的增长速度。而且近5年来全国中医医疗服务量在全国医疗服务总量中的比例逐年增大,门诊服务量占比由2008年的14.3%增加至2013年的15.4%,住院服务量占比由9.7%增至11.9%,这说明中医医疗服务量无论是绝对值、增长速度,还是占全国医疗服务总量的份额,都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中医医疗服务量占全国医疗服务总量的比例的增长更有意义,说明中医在全国医疗总量中的比例和地位提高了,这是可喜且来之不易的。

仔细剖析其原因,中医医疗服务量的增长来源于三方面的推动。

首先,近年来医保和新农合的广覆盖推动了患者对中医服务的需求。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超过95%;2014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320元;这些医改政策与措施极大地扩大了国民对医疗及中医的需求与服务。很多地区还制定了医保和新农合对中医医疗服务的倾斜政策,如提高门诊报销比例、降低住院起付线等,这些利好的政策使得患者有条件就医、有动力看中医,推动了中医服务量的增长。

其次,在政府的扶持下,中医医疗整体资源增长拉动了服务量的上升。

2008年以来的5年中,虽然中医医疗机构数增长缓慢,但中医床位增长了26万张,年平均增长率为12.6% ,这是一个较快的增长。中医类医院的业务用房面积也由2009年的2642万平方米增长至2013年的3800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率为9.5%。1977年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时每年政府对中医的“专项补助经费”为1亿元,现在每年都超过100亿元,2013年对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为192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这些资源增长为服务量增加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再次,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的发挥和自身工作效率的提高也是服务量增长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各地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引导鼓励政策,如保留中药饮片加成政策、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政策等等,从不同角度激励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同时中医医疗机构也引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质服务,吸引大量患者就医。

从现有的可统计的中医特色指标来看,2013年全国中医类医院门诊中医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48.5%,比上年增长了7.6个百分点,这是很明显的进步。究其原因,一是全国普遍取消医院的药品加成,但多数地区没有取消中医医院对中药饮片的加成,中医医院使用中药的积极性和所占比例在提高,因此对中医或中医医院来说,政府采取相关政策来引导医院发挥中医特色十分重要。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加强了检查监督,将中药处方比例列入了中医医院评审的核心指标。

非“中”机构中医服务较薄弱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仅包括中医医疗机构,还包括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在基层医疗机构中,2013年末,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82.5%,社区卫生服务站占51.3%,乡镇卫生院占63.6%,村卫生室占33.6%。这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到2013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仍有一定的差距。

从近3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占同类机构比例的增长情况看,增长最明显的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机构占同类机构的比例从24%增长至51%,增长了一倍多,而且主要是2013年增加的,这与中医卫生主管部门的重视和要求有关,也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身得到加强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有较明显的增长,增长最缓慢的是村卫生室,每年仅以1%的速度递增,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的比例仍相差近一半。

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占村卫生室的比例数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差距较大。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地方的中医行政主管部门本身不太重视对中医医疗机构以外的中医资源的扶持与发展,虽然中医主管部门已展开了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等措施,但力度仍显不足;或者是管理职责问题,对非中医机构只能指导不能领导。另一方面是个别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把中医“抛”在脑后,并未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

应当注意的是,非中医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人员占全国中医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医床位数占中医总床位的13%;非中医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诊疗量占中医总诊疗量的四分之一,住院服务量也达十分之一。所以中医医疗机构以外的中医资源不容忽视,与中医医疗机构相比,其拥有的中医药人力资源与其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差距较大,所以非中医类医疗机构所能提供的中医服务量仍具有很大的潜力。

因此,首先中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身应重视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资源服务的培育利用,包括中医药人员的培养、经费的支持、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使用等等。另外,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应将中医作为大卫生的一个重要部分,从政策到措施等方面真正的支持、扶持中医。

中医价格低廉优势在减弱

2013年全国政府办中医综合医院门诊患者次均诊疗费用182.1元,比上年166.1元增加16元,增长9.6%。同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患者次均诊疗费用211.5元,比上年198.4元增加13.1元,增长6.6%。可见,虽然中医院门诊患者次均诊疗费仍比综合医院低29.4元(约低16%),但增长幅度高于综合医院。

2013年全国政府办中医综合医院住院患者人均费用5917.2元,比上年5482.5元增加434.7元,增长7.9%。同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住院患者人均住院费用7968.3元,比上年7403.5元增加564.8元,增长7.6%。可见,中医院住院患者人均住院费用比综合医院低近三分之一(2051.1元)。

不论是门诊患者次均费用还是住院患者人均费用,中医类医院仍然是低廉的,门诊次均费用比综合医院低16%,住院人均费用比综合医院低近三分之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2009年中医类医院与综合医院的门诊患者次均费用的年增长率相当,均为9%左右,但中医医院2013年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综合医院,高出三个百分点,表明中医类医院门诊费用的增长速度较快,中医类医院与综合医院的门诊次均费用的差距在缩小。

笔者认为,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患者人均费用是显示中医院“廉”的关键指标,是一个社会评价指标,政府和老百姓不会用医院九千多个收费项目中单纯的几百个中医医疗服务的价格或者中药的价格来评价中医院“廉”不“廉”。所以,随着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的门诊次均费用的差距逐渐缩小,提示中医价格低廉的优势在减弱,我们应对“症”下药,应研究分析中医院的价格构成,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和中药价格在医院整体价格中的份额。另外,应研究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如何科学制定,使之既能体现中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不致亏损,又能真正控制费用,合理体现中医价格低廉,让患者受益。

中医特色指标应纳入行业统计制度

所谓行业统计指标应是具有普适性、且能列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才能真正起到数据对行业管理的评价、监督、引导作用,才能为政府和中医医院提供信息支持和管理保障。

纵观中医特色指标,都从不同角度反映着中医特色的长消进退,中医药行业极其需要这类数据,但因其未列入国家卫生部门的统计年报,给中医药行业管理带来较大的困扰。所以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能将中医特色统计指标纳入到国家卫生统计报表体系中,如中药饮片处方数、非药物疗法诊疗人次数等等,为中医医院管理和行业管理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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