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当祛邪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1-06-03

  既病即有邪,无论外感风、寒、暑、湿、燥、火,还是内伤七情致气滞、血瘀、痰阻、水湿停留,无论正虚与邪盛,临床都应不忘祛邪。邪盛者以祛邪为主,正虚者扶正以祛邪或祛邪以扶正。这是笔者20余年来在行医过程中不断总结出来的,本以为是独家心得,2011年5月16日《中国中医药报》“有邪才有病,治病当攻邪”一文让笔者看到了持相同观点的人。

  笔者所持以上观点,是在对“反复发生的口腔溃疡”和“慢性结肠炎”的治疗过程中体会到的。首先说“反复发作的口腔溃疡”,口腔溃疡多认为是心火盛所致,常用导赤散治疗,而口腔溃疡反复发生时多认为是阴虚火旺所致,常用滋阴、引火归元的方法治疗。这种治疗方法肯定在某些时候是有效的,如果无效就不会流传至今。而笔者总认为这种治疗方法不尽如意,当读了“火神派”的一些有关书籍后,认为反复发生的口腔溃疡乃阳虚,下元之火不能蒸腾津液,津液不得上承,口腔不得滋养所致,基于此种想法再对反复发作的口腔溃疡进行治疗,感觉效果明显好于以前,但治疗时间还是较长。后来考虑到之所以反复发作,还是因为有湿热之邪久羁不去所致。于是在培补下元,温补脾肾的基础上,增加黄柏一味清热祛湿,效果非常好,且反复发作的几率明显减少。

  其次说“慢性结肠炎”的治疗。早期的结肠炎多认为是湿热瘀滞所致,治疗多采取清热利湿的方法,而结肠炎反复发作转为慢性时,多认为是因过用寒凉,损伤脾肾,脾肾阳虚收涩、开阖失调,以致泄泻无度。治疗多温脾补肾,收涩止泻,常能起到一定的效果,而很难使结肠炎彻底治愈不反复发作。经过长期的临床观察和反复的临床实践,笔者认为结肠炎的反复发作是因在结肠炎的早期未能将肠内的湿热之邪彻底清除。于是在温补脾肾之时另外配伍了秦皮、葛根、黄连,用于清除肠道湿热之邪,有时甚至用以为君。在扶正之时不忘祛邪,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如果仅以此为例就说有病必须祛邪,也未免有些以偏赅全之嫌,但我们至少应当知道治病常须祛邪。笔者在临床常不忘此言,在许多疾病的治疗时常加入一些祛邪之品,感觉疗效明显优于以前。

邪非“皆从正来”

“邪从正来,攻为复正”一文(以下简称“曹文”)中提出,“无论是外来的,还是内生的邪气,都是由正气转化而来。比如‘六淫之邪’,是从‘六气’转化而来”。笔者认为此说有失偏颇,曹文所谓“非时失位即为邪”,仅是作为致病因素——邪气来源之一,在中医学的发展过程中,关于人的治病因素——邪气的分类认识已逐步深化。比如明代大家吴有性根据当时疫病流行及其诊治实践所作的《温疫论》,就不同意王叔和所谓“非时之气”可以导致温疫的论点。他认为四时气候,即使在某种程度上有些异常能引起疾病,也无非是一般外感、伤风、伤暑之类而已,不足以造成疫病流行。惟天地间另有一种厉气,亦名戾气:“此气之来,无老少强弱,触之者即病,邪自口鼻而入。”并且以“守古法不合今病”的先进思想,另创了如“达原”、“三消”等新型的治疗方法。当时他虽然还不知病原微生物,但将其与“非时之气”相鉴别,也实为中医学之一大进步。

“邪是一个与正相对而言的名词,邪都是因为‘不正’而产生的。《论语》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席不正不食’;《左传·隐公十一年》说:‘政以治民,刑以正邪’,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笔者认为,正与邪在中医学中是一个特定概念,“正”主要指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和谐平衡的维护机制,相对而言,“邪”就是导致失和或失衡的破坏因素。而《论语》所言“名不正”,未必是说明有了“邪气”,“席不正”也与“邪气”无关。《左传》所谓“政以治民,刑以正邪”里的“正”与“治”都是动词而不是名词,“邪”则属于罪恶。此话与中医说的“正”和“邪”也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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